(2024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林州市人民政府和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zhou.gov.cn)。
2.移动客户端“云上林州”新媒体平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3.在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大厅设立的林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大厅,电话:6166191;地址:林州市林虑山大道和翠微路交叉口北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大厅。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林州市人民政府或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党政综合办公楼1521室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2-6166657
2.邮政寄送
收件人: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党政综合办公楼
邮政编码:456550 联系电话:0372-6166657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lzszwglk@163.com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提交
请登录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林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领取,也可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五)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四、不予公开范围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党政综合办公楼1521室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2-6166657
传真号码:6166333
电子邮箱:lzszwglk@163.com
乡镇政务公开专区:
合涧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林州市 G234 合涧镇政府南侧;联系电话:0372-6969069
原康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原康镇富康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往东约80 米;联系电话:0372-6911225
茶店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茶店镇明德路 9 号;联系电话:0372-6740001
临淇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临淇镇淇山路与兴林街交叉口北100米;联系电话:0372-6711130
五龙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五龙镇邮政大楼东北方向 140 米;联系电话:0372-6995663
桂林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桂林镇政府路东 50 米;联系电话:0372-6761167
采桑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采桑镇行政路南段 12 号;联系电话:0372-6791010
东姚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东姚镇人民路 42 号;联系电话:0372-6971156
横水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横水镇横水大街北 50 米;联系电话:0372-6578789
河顺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河顺镇河顺村行政路23号;联系电话:0372-6031258
姚村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姚村镇粮贸街西 20 米;联系电话:0372-6500022
任村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任村镇红旗渠路 27 号;联系电话:0372-6041008
东岗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东岗镇岩峰大道东段 5 西北方向 60 米;联系电话:0372-6061026
黄华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林州市仓口街 21 号;联系电话:0372-6287259
石板岩镇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石板岩镇圣相北路 28号;联系电话:0372-6081121
开元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林州市老西环路 1 号;联系电话:0372-6806180
桂园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林州市龙安路与长春大道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联系电话:0372-6822149
龙山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林州市翠微路与龙山东路交叉口西 150 米;联系电话:0372-6822146
振林街道政务公开专区,设在乡镇便民大厅,位置:林州市人民路 192 号;联系电话:0372-6806023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