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林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林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林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计划 |
1 |
制定《林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5年)》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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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