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林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林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承办单位需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规定办理,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林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林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计划 |
1 |
《林州市“十五五”规划纲要》 |
发改委 |
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