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龙山段)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04-18 14:38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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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是国省干线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适应区域内交通不断增长的需要,也是适应林州市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林州市路网,推动林州市乡村振兴、旅游业发展,促进豫晋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河南省、安阳市征收拆迁等有关政策精神。依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林政〔2015〕11号)、《关于印发林州市城乡建设征收安置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林政〔2016〕15号)、《关于印发〈林州市市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案〉的通知》(林政〔2016〕34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征收拆迁补偿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起点至南三环段路线长度3.132公里,其中完全利用现状学院路段长1.41公里,新建段长1.722公里,新建段包含道路、交通、绿化、雨、污水及照明工程。南三环利用段长度为5.64 公里,主要工程为路面工程,其余现状工程完全利用。

  三、起草过程

  为加快征收拆迁工作,确保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龙山段)项目工程顺利推进,通过征求龙山街道干部、及南营村委会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并结合征收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微调,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并经市政府审核通过。

  四、主要内容

  1、征收范围

  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龙山段)规划范围以内。

  2、房屋征收主体及征收实施单位

  本范围内征收主体是林州市人民政府,征收部门是林州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征收实施单位是龙山街道办事处。

  3、征收补偿的原则及期限

  该项目征收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本方案从印发之日开始实施。征收补偿前由龙山街道、南营村委会牵头组织对宅基地、房屋等进行调查、摸底和权属性质认定。

  4、征收拆迁补偿办法

  (1)居民宅院:符合一户(子)一院的居民宅院,补偿包括宅基地、建(构)筑物、附属物、装饰装修和按期拆迁奖励等。其他居民宅院补偿包括建(构)筑物、附属物、装饰装修等。

  (2)企事业、集体单位以及国有、租赁集体土地上的合法建(构)筑物、附属物按《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林政〔2015〕11号)文件进行货币补偿。

  (3)征收范围以内迁移的坟墓,按《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林政〔2015〕11号)文件进行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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