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住建〔2020〕17号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住建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我局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局机关科室及二级机构,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局各有关业务科室及二级机构,结合行政权责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报法规科审查后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各执法单位及业务科室)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名称(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可按照行业类别和信用状况等条件分类建设子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录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录入检查人员基本情况 、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凡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执法证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律录入执法人员名录库。(责任单位:各执法单位及业务科室)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局各具有执法职能的科室及二级机构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本科室及二级机构管辖行业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各执法单位及业务科室)
(四)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事项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应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严格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明确不同种类监管事项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责任单位:各执法单位及业务科室)
(五)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
(六)强化结果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机构日常检查或行政执法结束后,检查或执法结果务必于7日内报局信访法规科汇总进行信息归集,通过信用平台、涉企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要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
(七)做好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放管服”改革中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每年12月1日报送下一年度“双随机”检查次数和频次计划。
(三)注重宣传培训。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附件:1.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2.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