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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林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振林等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批复》(林编〔2022〕28号)文件要求,撤销林州市健康教育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主管单位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对林州市健康教育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749216030N)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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