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提高全社会的人民防空意识,根据河南省国动办《关于全省统一组织警报鸣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今年的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为防空警报试鸣时间。试鸣工作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现将识别防空警报信号方法公告如下:
试鸣种类及时间: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四、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林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