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
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食安委〔2022〕6号,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通过抓住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推动形成分层分级包保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包保督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精准防控风险,形成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工作闭环,推动末端发力,实现终端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市级为单元统筹全市的包保工作任务,充分动员县乡两级干部,承担主要包保任务。
――统筹分工。根据市、县、乡、村四层干部和各级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情况,通过合理调整包保主体分级标准、适当扩大包保干部范围,科学确定包保比例,防止包保任务畸轻畸重。
――突出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高风险的包保主体,要开展现场督导。对食品产业集聚区、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督导。
――健全机制。要注重与“万人助万企”、网格化管理等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包保工作管理机制。要注重包保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
――务求实效。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有对应的包保干部,通过抓住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的“关键少数”,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得到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大幅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2022年底前扎实打基础。初步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以下简称“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包保干部力争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1次督导。
2023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三清单一承诺”覆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实现全覆盖督导;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2024年底前确保见实效。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市政府食品安全委负责推动落实全市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工作,市政府食安办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区)级食品安全委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一)摸清包保主体底数。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其中,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或获证满1年仍未生产经营的,不纳入本年度包保主体范围;复工复产的,在下一年度统一纳入包保主体范围。(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调查摸底,2023年1月底前完成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并及时更新)
(二)确定分级标准和包保干部范围。根据包保主体摸底情况和包保干部底数,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包保主体分级原则,制定包保方案,确定全县(市、区)包保主体分类标准和包保干部范围,包保干部可扩展至相应职务职级干部,确保各层级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数量相匹配。包保方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分级工作,2023年1月底前完成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级工作并及时更新)
(三)落实责任清单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细化的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组织建立四级包保主体台帐(附件1);组织确定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干部名单(附件2),实行台帐管理;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清单(附件3),并上报市食品安全办。同时,组织填报《食安办人员信息表》(附件4),为工作人员开通“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账户。市政府食安办对各市上报的电子数据审核后,按照数据汇聚标准向省食品安全办上报数据。(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台帐、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的报送工作,2023年2月底前完成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台帐、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并及时更新)
各级食品安全办通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及时更新报送有关信息。包保干部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在调整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对应关系。
(四)落实任务清单制。各级包保干部要按照任务清单(详见附件5)规定的重点工作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内部宣传和培训。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相应增加频次。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通报)。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2022年11月20日前实施任务清单制,12月底前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1次督导。2023年起持续开展)
(五)落实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市、县、乡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本级包保干部同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6);乡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村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其中,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同乡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并及时更新)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前,县级须将承诺书纸质档案报市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案;乡、村两级承诺书纸质档案报上一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后,各级将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上传存档。(2022年12月中旬前完成并及时更新)
(六)落实督查清单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督查组,各级督查组按照督查清单(附件7)要求,以各地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履职尽责、任务完成等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严格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包保干部须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或村支部(村委会)和上级食品安全办报告履职情况。(持续开展)
(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及时总结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固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2024年底前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高质量落实。(持续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立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好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进一步深化对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三)加强宣贯培训。结合工作进度,将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四层包保干部轮训,确保包保干部明确工作要求、具体任务和操作步骤。
(四)及时报送数据。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三清单一承诺”情况,及时更新报备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准确规范,并积极推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及移动端的应用。
(五)强化评议考核。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已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
(六)严守工作纪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各要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拒绝层层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