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30问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10-08 09:57  文章来源:横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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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个人和家庭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只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报销,看病负担才能大幅减轻。

2.参保费用国家怎么补贴?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社会保障之一,大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2025年度参保缴费国家补助670元,个人缴费400元。只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才能充分享受国家的补贴。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1)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2)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3)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新参保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社区,持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簿进行线下参保登记,也可在甘快办、甘肃医保等微信小程序上传相关资料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兰州银行、工商银行、甘肃银行、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线下缴费,也可以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以及上述银行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参保缴费。

5.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可以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天水市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共济人),通过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子系统的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在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被共济人),绑定成功后,共济人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代缴被共济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6.城乡居民参保后什么时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设置参保缴费后3个月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参保缴费的,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7.新生儿如何参保?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

8.低收入人口在参保缴费方面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特困、孤儿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农村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310元,个人缴费90元;农村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个人缴费15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个人缴费300元。

9.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门诊急诊急救转住院的。参保人员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先在门诊急诊急救后转入住院治疗,经救治医院认定符合急诊急救的,该次发生的急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报销。

门诊急诊急救未住院的。参保人员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在门诊急诊急救未住院的,该次发生的急诊费用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门诊待遇政策报销。

门诊急诊急救死亡的。参保人员在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在门诊急诊急救无效死亡的,该次发生的急诊费用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政策报销,不设起付线。

10.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该如何就诊?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应首选到所在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病情急、重的在县级、市级医院就诊。  (2)因病情需要前往天水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具备转院资格的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水市中医医院、天水市妇幼保健院(仅限儿科、妇科、产科类疾病)、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天水四〇七医院和五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秦州区人民医院开具转院证明,进行转院。没有办理转诊及备案手续,直接到异地就医的,将会降低20%报销比例。

11.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城乡居民因异地长期居住、务工就业创业、上学、转诊转院、急诊住院等原因,需要到本市以外或外省住院治疗的,要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政务网APP(甘快办)、甘肃医保微信公众号、甘肃医保APP等进行备案,上传长期居住证明(居住证)、工作证明或转院手续等,备案后可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异地就医,出院时直接结算,只需要缴纳个人自负部分。

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按比例报销。天水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500元、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70%;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异地就医办理了跨市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备案的和在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照本市相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直接结算;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按照本市相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5%;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的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0%。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疾病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1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参保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门诊慢性特殊病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照大病保险保障标准予以补偿。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部分作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25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按照分段65%-85%的比例进行报销。与普通居民相比,起付线低2500元,报销比例高5个百分点。

14.医疗救助如何报销?

       我省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含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实行医疗救助。

15.直接救助对象报销政策?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线(低保边缘家庭设起付线),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额为8万元。具有多重身份的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自2023年7月1日起,提高部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具体救助比例为:特困人员、孤儿按照100%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按照90%比例实行救助;农村三、四类低保(含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75%比例实行救助;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民政、医保等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照70%比例实行救助;脱贫人口继续按照60%比例实行救助,逐步推动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享受医疗救助。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按照60%的比例实行二次倾斜救助,二次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新增重症肺炎、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人工关节置换术(单侧)5个病种,达到35种。

16.依申请救助对象报销政策?

    因病致贫重病参保患者,根据《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救助。依申请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实行追溯机制,对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救助范围内费用纳入医疗费用救助范围,追溯救助的上年度医疗费用计入申请年度进行救助,不单独计算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年度救助限额。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70%的比例实行救助,其中,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2000元,因病致贫重病参保患者起付标准为5000元;年度救助限额同直接救助一致。

17.什么是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三个目录中,以下三类费用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政策标准给予报销。其它医疗费用不予报销。(1)“甲类目录”的费用;(2)“乙类目录”费用的80%-90%;(3)部分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符合相关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

18.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情形有哪些?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救、危重疾病除外);

    (2)超过物价部门规定医疗收费标准的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4)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伤害,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5)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戒毒等治疗的;

    (6)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性功能障碍、非功能性矫形等按规定不予支付项目发生的费用;

    (7)传染病暴发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抢救的(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虚挂床位或冒名顶替住院产生的医药费;  

   (9)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子支付费用的情形。

19.如何享受“一站式”即时结报?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在下列情况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1)在参保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2)办理了转诊和备案手续,并持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跨市州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

2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47种门诊慢特病有哪些?

    Ⅰ类(9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脑瘫,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耐药性肺结核;  Ⅱ类(14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心脑血管介入(搭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分裂情感性障碍,双向情感障碍;  Ⅲ类(2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 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偏执型 精神病,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Ⅳ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

21.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

     在本地医院就诊的,由医院医保办直接办理。在省外、市外医院办理的,提交诊断证明原件、近两年的病历复印件、检查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等,填写《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经办机构、乡镇卫生院领取,一式三份),医嘱及诊疗计划由主治医师填写,加盖医师和医院公章,报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进行初审,对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报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认定。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长期有效。如需变更医院,领取变更表,不再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医院盖章后当天生效。办理资料由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统一收取并办理相关业务。

22.费用怎么报销?

    在市内各医院购药的,购药后,可在医院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报,参保患者仅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市外购药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如果就诊医院开通直报业务,出院时“一站式”即时结报;未开通直报业务或未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持正规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医院处方、参保票据、社保卡等资料回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Ⅰ类疾病中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年度内最高可报销6万元,其他疾病最高可报销2万元;Ⅱ类疾病中苯丙酮尿症儿童最高可报销1.4万元,其他疾病 年度内最高可报销1万元;Ⅲ类一年内最多可报销3千元;Ⅳ类疾病一年内最多可报销2千元。

23.“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政策?

    1)申请认定:高血压达不到二级及以上,糖尿病没有并发症的都可以申请。在户籍所在卫生院领取《天水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申报表》(一式三份),医嘱及诊疗计划为主治医师填写,填写内容应包含该患者申报病种的所有检查项目和用药名称。加盖卫生院公章。  (2)就医购药:“两病”用药保障的参保人可在卫生院、村卫生室定量开药,病情稳定、依从性好、需长期吃药的参保人,可一次性开具30天的治疗药品。  (3)待遇与结算:参保人员“两病”门诊使用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支付不设起伏线,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8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元。结算方式和门诊慢病相同。

24.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6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25.谈判药品办理流程?

     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或门诊确诊后符合使用谈判药品的患者,到选定的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提供相关资料后,统一由医院审核办理。在外地医院住院治疗或门诊确诊后符合使用谈判药品的患者,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大夫签字,医院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供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认定备案。

26.办理谈判药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报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近三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报告单(住院治疗的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 

      (3)填写《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一式三份。注意事项:参保人员自医疗机构认定后的次日(以认定表确认的日期为准)起纳入谈判药品补助范围,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仍需继续使用的,需重新申请办理。符合办理慢性病病种的患者,需同时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

27.为什么要激活电子医保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参保人员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介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丰富、全国通用、安全可靠、方便快捷,参保群众通过实名认证激活后,在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即可展码进行挂号、预约、查询、取药、取报告等。在已经开通医保移动支付的定点医院可以直接通过手机进行医疗费用医保结算缴费,再也不用到窗口排队。

28.如何激活电子医保凭证?

        方法一: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激活)

方法二:关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激活)  

方法三:关注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医保电子凭证(点击激活)

29.如何为老人、孩子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家里老人、孩子绑定亲情账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第一步: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

   第二步: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添加我的家庭成员”。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

   第三步:请仔细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

   第四步:填写家庭成员信息,上传个人承诺书、本人户口本及被绑定人户口本,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大于16周岁,通过“人脸认证”后即可完成账户关联。点击该家庭成员图标即可展码使用。

30.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注意事项?

    (1)16周岁以下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儿童其父母可在国家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医保电子凭证中“医保家庭账户”添加亲情账户,将儿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2)亲情服务固定为5个名额,绑定人可通过解绑已有家庭成员的方式,增加绑定名额。   (3)对于无法绑定激活的老人孩子,可以通过社保卡或身份证读卡就医,初次使用身份证人员需要更改原始密码(具体咨询定点医药机构或参保地经办机构),忘记密码需要参保地乡镇、街道进行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