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郊乡董家村行政村余志峰卫生室医疗机构变更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委拟同意林州市城郊乡董家村行政村余志峰卫生室医疗机构变更申请,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林州市城郊乡董家村行政村
余志峰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余志峰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余志峰
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地址:城郊乡董家村行政村红旗新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为:林州市城郊乡董家村 行政村红旗新村卫生室
核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鲍静
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为:鲍静
公告时间:2023年5月11日特此公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2-6166610
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