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委拟同意林州市东姚镇辛庄行政村卫生所医疗机构变更申请,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林州市东姚镇辛庄行政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郝国华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郝国华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核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李龙生
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为:李龙生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6日特此公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2-6166610
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