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的公告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5-01-03 15:27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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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委拟同意林州市城郊乡黄华行政村卫生所变更申请,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林州市城郊乡黄华行政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李徐广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李徐广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核准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董华伟

核准变更后主要负责人为:董华伟

公告时间:202513日特此公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2-6166610

 

 

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