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水利局关于天润林州太行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11-29 08:35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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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州润行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润林州太行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及行政许可申请文件,我局已于2023年11月2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95hm²,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6%。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频次和点位布设。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结果。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506.7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96.2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10.44万元),水土保持防治费364.7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98.8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3.8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12.03万元),独立费用96.19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3.37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36.00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8.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8.8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2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5.88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249520m²(按豫发改收费【2018】1079号及豫发改收费【2021】1112号文等相关规定,计取1.2元/m²),水土保持补偿费299424元,由缴费人向当地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缴纳。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下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要求,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同时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应当公开,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按规定接受林州市水利局及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附件:天润林州太行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林州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 件

  天润林州太行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天润林州太行风电场项目(二期)位于河南省林州市茶店镇、原康镇境内,属新建风电工程,总装机容量100MW,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为5.6MW和1台单机容量为4.8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年上网电量1858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1858h;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32.9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17.11km、双回架空线路13.52km、地埋电缆2.35km。

  本项目由风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工程等组成,总占地面积为24.95hm²,其中永久占地1.79hm²,临时占地23.16hm²;工程建设挖方量22.81万m³(含表土0.10万m3),填方量22.81万m³(含表土0.10万m³);项目总投资61791.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961.05万元;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0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本项目位于北方土石山区-太行山山地丘陵区-太行山东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属海河流域、低山丘陵地貌类型、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2.8℃,年降水量635.5mm,主要土壤类型为褐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属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023年10月21日,受林州市水利局委托,河南博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林州组织召开了《天润林州太行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林州市水利局、建设单位林州润行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河南蓝晨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邀请了5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并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专家和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观看了项目区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情况的介绍和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综合说明

  报告书综合说明内容全面,设计水平年定为2026年,符合标准规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合理。项目区位于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内,同意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报告书确定的防治目标合理。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及自然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报告书修改时:

  1.完善项目竖向设计,完善项目施工布置、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介绍;

  2.完善表土资源分布调查,复核土石方数量,完善土石方平衡及流向;

  3.复核项目占地面积和类型。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报告书修改时,复核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单价和投资。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内容全面,方法可行,预测结果基本合理。

  报告书修改时,复核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面积、模数和预测结果。

  五、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风电机组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5个防治分区,防治分区划分合理。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合理;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措施布设基本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书修改时:

  1.复核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标准;

  2.完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优化临时措施布设;

  3.复核措施工程量,完善措施施工要求及实施进度安排;

  4.完善分区措施总体布局图和典型措施布设图。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全面,分区和时段划分合理,监测方法基本可行,监测频次基本满足监测需要。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原则正确,方法可行;水土保持效益分析计算基本合理。

  报告书修改时:

  1.复核措施单价、独立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和估算总投资;

  2.复核效益计算参数及结果。

  八、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内容全面,措施基本可行。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通过评审,经补充、完善后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