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7日拟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粉体加工均化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粉体加工均化配套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6189105(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林州市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邮 编:45655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粉体加工均化配套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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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光远新材料公司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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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831.52万元在公司原厂址东北角新增土地中扩建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粉体加工均化配套工程项目,扩建后年粉体加工均化能力9万吨(原生产能力为3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加工能力6万吨,第二期加工能力3万吨. |
废气:上料、落料、破碎工序废气采取集气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净化处理,立式磨磨粉工序废气采取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净化处理,雷蒙磨磨粉工序废气采取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净化处理,1#~8#均化筒仓呼吸孔废气分别采取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4~DA0011)净化处理,经工程分析,各工序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2.5kg/h、15m),同时能满足《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石料开采及加工企业和煤炭洗选行业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限值,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1套二级沉淀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空压机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压滤废水排入清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本次扩建项目劳动人员由原厂区职工调配,不新增职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量。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振动给料机、滚动洗矿机、皮带输送机、风机、圆锥破碎机、提升机、立式磨、雷蒙磨、除铁器、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均应置于封闭车间内,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一般固废废物(沉淀污泥、黄皮石杂物、除铁废渣)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混入成品中作产品使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回收利用及有效可行的处置措施,处置、利用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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