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拟对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5550132(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林州市环保大厦1806室
邮 编:45655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 |
林州市合涧镇 |
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装机容量 1200MW,装机4 台,单机容量 300MW;主要建筑物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厂房系统和下水库等;电站设计年发电量9.7亿kWh,年抽水电量12.93亿kWh,年发电利用小时数808h,年抽水利用小时数1078h。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废气:对施工期废气采取洒水、喷淋、配备除尘器等降尘措施;对运输车辆配备顶棚或遮盖物,在下库坝下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在地下厂房内设置油污收集池、油污分离器等废油收集设施,及时对发电机组和检修机油泄露进行处理和收集,防止泄露机油进入下游水体。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设置隔声屏,禁止夜间 22:00~次日 6:00 爆破施工,对运输车辆禁鸣、限速,闲置夜间运输等降噪措施。4.固废:工程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进行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机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均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生态: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活动范围,对靠近生态敏感区地段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防止破坏沿线涉及水域的生态环境和植被及生态敏感区的破坏;工程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区进行绿化。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络公示、张贴公告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此征求意见过程中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