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关于2023年4月24日拟对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04-24 11:04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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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424日拟对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6189105(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林州市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

 编:45655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升级改造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在厂区新建95t/h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一台,25t余热+燃气锅炉一台,配套建设35MW发电机组一套,配套改造环保设施和原有煤气发电系统,形成一用一备。项目位于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1、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和使用等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相关规定要求,为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百”,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95t/h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燃气锅炉利用现有65t/h煤气锅炉配套的治理设备(治理工艺为:SN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52m(出口内径3m)烟囱排放,经治理后,锅炉运行时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尘≤10mg/m3、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SO2100mg/m3、其他气体燃料锅炉NOx200mg/m3)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25t余热+燃气锅炉烟气采取封闭生产及管道密闭传输+SNCR脱硝+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45m烟囱排放。经治理后,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可达到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湿法脱硫所用石灰石粉由密闭罐车通过管道输送至石灰石粉仓,粉仓设有仓顶袋式收尘器经治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文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相关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桩基、灌梁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煤气发电单元部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需进行冷却,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锅炉排污水:锅炉产生的蒸汽经发电、冷凝后回用,蒸汽在长时间循环过程中,会造成盐分增加,腐蚀设备,因此需要定期排污,水质比较简单,可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现有工程煤气发电单元设置1座纯水制备站,制备工艺采用二级反渗透,水质比较简单,可直接回用于高炉单元冲渣浊循环水系统。废气治理系统排污水:本项目废气采用SNCR+石灰-石膏脱硫+湿电除尘进行治理。湿电除尘过程需要采用定期冲洗的方式,水质比较简单,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烧结单元湿法脱硫系统。本项目废气采用湿法脱硫工艺,在循环池内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高炉单元铸铁浊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厂区内现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基础减震、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后达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绿化。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期:施工期间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期间将有一定数量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等;因本工程工作量较小,施工人员较少,工期短,其生产及日常生活固体废物产生量也较少。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施工期设置专门的环卫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施工区域垃圾的收集和汇总,定期清运到市政垃圾回收点,交由市政管理人员。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石膏、废水污泥、废弃混合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废PP滤芯及废机油。其中,脱硫石膏出售利用;废水污泥返回烧结工序配料利用;废弃混合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组件及废PP滤芯收集后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