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大道与长安路东南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及控规
鲁班大道与长安路东南地块,东临政东路,南临住宅小区,西临长安路,北侧为鲁班大道,净用地面积为2.64公顷。按照《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我局按程序组织召开了用地指标调整论证会。经论证,原则同意地块用地指标调整。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现将调整结果及调整后的控规图则在《红旗渠网》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1日--12月20日
联系电话:6906956 联系人:秦浩
附:调整后的控规图则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21日